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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矿难追责的启示

2010-04-26 02:08: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4月26日报道 4月15日,奥巴马在白宫发表了专门讲话,对西弗州的矿难作了基本结论。他认为,一是梅西公司管理不善;二是复杂冗长的申诉制度纵容了生产隐患长期存在。奥巴马督促国会立即研究新的法规,堵塞煤矿公司利用申诉制度来拖延处罚、继续生产的漏洞。在谈到政府监管时,他要求煤矿安全健康局积极检视当前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以确保煤矿安全。

几经峰回路转,至此尘埃落定:29名矿工失去了生命,煤矿公司有待追究法律责任,立法机关要查缺补漏,唯有政府监管部门没有人为此丢官受责。乍一看,不公平。作为主要监管部门,美国煤矿安全健康局何以脱责?

考察回放整个事件的细节,不难发现,在矿工、煤矿公司、政府监管部门三方的互动博弈中,关注的焦点就是煤矿是否安全的信息。政府作为全部公民的代表,以合法的手段可以获取任何信息,是社会的信息枢纽。煤矿公司处于政府和矿工之间,为了追求利润,它有强烈的动机制造“信息不对称”,向矿工隐瞒真相;但当它面对政府的监管时,它也害怕“信息不对称”,在煤矿安全健康局截留检查报告时,它喊出了:“只给罚款结果,不公布整个调查过程报告,这不公平!”矿工群体则处于斯蒂格利茨描述的不利地位:信息链的底层,极度需要足够的信息来保护自己的安全。

美国煤矿法明确规定,所有的信息公开都是为了保护矿工的安全。这种善意最终使煤矿安全健康局能在舆论追责中化解压力、度过信任危机。

由此来看,信息公开也是政府的一种自我保护。如果只把信息公开仅仅解读为公众对政府一种单方面的监督,是狭隘的、片面的。这次美国矿难追责,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通过信息公开有效地获得了社会的信任,从而在矿难中免责,这种信息公开,对矿工、煤矿公司甚至整个社会同样也是一种保护。

4月24日 《南方都市报》

作者:涂子沛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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