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廖保平
干部考核又出新花样,日前,河北省新乐市出台《2010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干部夫妻不和,重则有面临被辞退的危险。(见本报今日A8版)
面对这个新闻,令人纳闷的是,为什么将干部夫妻不和当成一个重要的问题提出来?
按理说,对干部的考核是一个严肃的问题,考核标准的制订不应该像一些网友所说的那样“扯淡”,而是有所针对的。把干部夫妻和与不和看得如此之重要,且对不和者处以重罚,是想说明现在干部夫妻不和相当严重,还是想说明干部夫妻不和确实影响很不好?
事实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不敢妄下断论。因为,夫妻不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夫妻不和的程度也各不相同。当然,总的来说,可以归结为感情问题,感情出现危机基本上是很严重的家庭危机。
不过,也许可以从一些侧面看出一些干部夫妻不和可能真的是感情出现了严重的危机,那就是确有干部养情妇、包二奶的事发生。中纪委官员的调查称,落马贪官95%以上存在“生活作风”问题;更有贪官直陈心态,在官场里没有情人,简直抬不起头来。
众所周知,爱情是具有排他性的,如果有官员养情妇、包二奶,除非做得天衣无缝,一旦被妻子知道,多半会弄得鸡飞狗跳,夫妻不和。后园一旦起火,工作上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以至于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在职务的升降上有一些规制,也可以理解。当然,也有极少数干部的妻子能“顾全大局”,与官员的情人和谐相处的,这毕竟是极少的特例,不足为训。
养情妇、包二奶导致夫妻不和尚不是小事,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些事情背后或隐藏着一条权色交易链,一旦曝光,社会影响恶劣不说,对政府清政廉洁形象也是一个损害。因此,这样导致的干部夫妻不和已经不是一个干部私人的小问题。故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9条规定:“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看来,干部夫妻和与不和确实不是一个小问题,但是,我还是从中读出了“女人是祸水”的味道。但如果因为有的官员养情人、包二奶,导致夫妻不和,就将夫妻不和上升为考核标准,反过来约束官员的“色欲”,这是本末倒置的。
相对于平常人,贪官之所以更容易养情妇、包二奶,是因为不受约束的权力是“春药”。假如官员手中的权力受制约,动用公帑养情妇、包二奶的事就会很少,因此导致的夫妻不和会减少。
而因为性格、爱好、习惯等原因导致的夫妻不和,我认为不足以成为官员职务升降的考核标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家的锅底没有灰,谁家的两口子不红脸。就算人家不和到要分手,行政干预完全有违自由,有违婚姻法之嫌;如果真的要迎合考核,人家自有办法“包装”得很和,考核的操作性很值得怀疑。因此,把心思放在干部夫妻和与不和之上,不如花到约束权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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