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肖畅
从5月1日起,北京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此外,购房者在买房时被要求出示户口本和结婚证。
限购令的出台表明,在部分地区,楼市新政已由单纯的经济调控转向了经济、行政调控并行。以往,治理商品房价格高涨的传统手段,多是信贷政策上发力,行政手段多用于保障性住房领域。如今,面对高房价问题,不仅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提上政治议程,甚至,整合多部门职能的行政手段也开始参与其中。我们可以说,楼市新政多管齐下,正逐步突破传统的治理路径,甚至为经济学理论带来了新课题。看来,高涨的房价确已被政府当成社会的“重症”,并面临着一剂剂“猛药”的治理。
值得肯定的是,一些省市碍于地方经济利益而对打压畸高房价“有力无心”,北京却以强有力措施配合中央楼市新政,其态度不可谓不积极,且严厉程度让人无法质疑。时下,一些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哄抬房价,并令传统的经济手段无可奈何,北京此举则昭示着调控手段新的可能性。当房价问题已由单纯的经济问题衍变为社会问题,行政调控手段的动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也有必要考虑到限购令被规避的可能性。需要明确的是,限购令是以行政强力的方式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但需求被抑制不等于被消除。如果住房的投资需求大量存在,且民间资本的其他投资渠道依然匮乏,那么各种“对策”总会变着方式出现,无形中对政府施政智慧构成了考验。因此,限购令所起的实际效用,尚值得我们进一步耐心观察,甚至存疑。
更需要我们警醒的是,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尚未完善的今天,权力对资产的腾挪手段,能否被限购令卡死?如果限购令要长期有效的运行,必须依附于一整套制度体系之上,其中就包括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信息造假往往是链条式的,为骗购住房而提供的虚假信息,往往能通过链条式的造假而得以“漂白”。如果没有类似于官员财产公示这类基础性的制度作支撑,限购令兴许能够对普通家庭起作用,但对一些官员也许无法起作用。
限购令可以被理解为一粒“猛药”,一方面宣誓政府打压房价的决心,为膨胀的房价心理预期降火,另一方面可以短时间内抑制住房需求不合理的那部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手段超出了宏观调控的范畴,能不能长用,效力能否持久维持,这些都要打上问号。即便高压政策有效抑制了不合理住房需求,但自住需求也依然大量存在。目前的商品房市场,供需严重失衡,这仍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所以,“猛药”过后,供需结构如何调整,房地产市场如何调理,是政府将面对的一个长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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