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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著协是“中文发”的翻版

2010-05-05 01:33:3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5月5日报道 新成立的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近日对外宣布,将在全国试点推广“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拟对国内网吧的电脑播放的国产电影进行统一版权收费,每台每天约0.15元;同时还将对播放国产电影的长途客车收取每车每天1元的版权费。但对于推广的时间、方式以及是否强制推广,影著协方面表示暂不表态。(5月4日《青年时报》)

又是一家表示要主动为文化产品进行著作权保护的民间组织。此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说,要收取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结果备受质疑,但硬是顶着压力收钱。有了成功的先例,影著协的想法应该也是可以实现的。但要知道,著作权根本上说,是一种私权。所以,著作权的行使、处理,应该由著作权人自己说了算。

当然,著作权人是单个的、分散的,为了较好地保护著作权,需要著作权人的联合,需要组织。即便如此,依旧要搞清楚,版权收费一定是给版权人的。至于形式上,版权人当然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收取,也可以自己组织相应的机构。有的人比著作权人更着急,未经同意,就决定要收,而且怎么收,收多少都想好了。

而看看此前成功收取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文发”),借公益性质的卡拉OK内容监管为自己牟利。站在“中文发”背后的则是所谓“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打的是文化部的旗号。造成这一乱象是有原因的,“中文发”寄生在公权力之下,获得了收钱的权力。

与此异曲同工,影著协不过是“中文发”的翻版。类似的产物绝不止影著协、“中文发”。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可以荒唐出炉,道理亦是如此。这些表面上都是民间组织的机构,动辄出台规定,并具备事实上的强制性,这一自我公权力化的过程,背后都显见着权力的身影。

事实早已证明,并一再证明,哪里有权力的胡作非为,哪里就有狐假虎威的权力衍生机构,哪里就难有正常的市场秩序,不仅侵犯公众权益,甚至影响公共安全。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切割和其下属类似机构的关系,没有权力的袒护,也就不会有胡作非为。

不少类似的所谓学会、协会、事业单位,皆以此为生,甚至大肆牟利。对此,我们一再说,只有斩断其和权力的千丝万缕关系,不再以半权力机构自居,改变这些机构亦官亦民的属性,才能使其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民间自治组织。然而,现实不会这么简单和顺利,因为让其放弃早已固化的既得利益,哪是这么容易?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有时候一些类似组织会“知错悔改”,譬如武汉市消协,从荒唐的餐饮经营规范中退出。但是,我们很难过于乐观,面对普遍质疑,“中文发”照样在牟利。而被报道出来,引起社会关注的类似机构或企业,事实上只是少数,也许还有不少这样的事情正在不“正常”发生着。治本之策,在于找出一套可行的办法,让权力不敢纵容其下属单位,让权力的归权力,让民间的归民间。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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