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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案”立案1年仍未开庭

2010-05-06 01:07:0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法院没有说明原因;罗彩霞的身份信息仍未恢复。因被同班同学冒名顶替上大学而广受关注的罗彩霞正处在新的无奈中。4日,罗彩霞对记者说,她起诉王佳俊、邵东一中等8被告的案子立案已近一年,开庭时间仍遥遥无期,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同时,自己关心的银行身份信息也没有恢复,给她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遭人冒名顶替上大学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人。2004年,她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也没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罗彩霞同班同学王佳俊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远未达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

2004年9月,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王佳俊之父)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帮助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意外浮现。

“罗彩霞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立案1年仍未开庭

2009年5月,罗彩霞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贵州师大等7个单位和个人。同年6月,罗彩霞将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追加为第8名被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邵东一中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罗彩霞说,去年9月自己从北京辞职回到天津,一怕在北京工作后天津便没有管辖权,二怕负担不起随时需要往返京津两地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一年来,律师预测的开庭时间屡屡落空,“五一”前她询问律师,得知西青区法院仍然没有开庭公告,具体原因也不知道。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计入民事诉讼的审限。也就是说,罗彩霞案可以推迟到2010年8月下旬审理,如有“特殊情况”,还可推迟到2011年2月下旬前审理。

法院没有作出回复

5月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罗彩霞案主审法官、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玉红,赵以不能确认记者身份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联系西青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称要请示领导后与记者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得到法院方面的回复。

罗彩霞对记者说,虽然自己努力不太去关注官司,但也不愿无休止地等下去,因为官司没有进展,除了内心的纠结,工作的选择也受到限制。

(长江商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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