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子明(湖北 职员)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的内容。(见昨日本报A06版报道)
关于昆明居住证的事,去网上逛了逛,发现提出类似“昆明居住证如何办理”问题的,还真不在少数。由此可见,在昆明办个居住证恐怕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至少也可说明昆明有关方面在居住证的政策宣传和表达上还不是很到位。
依个人感觉,居住证先劳动权而行,就让公民的劳动权利打折扣了。办居住证程序比较复杂,增加了劳动者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经济成本不说,倘使所有城市都效仿昆明,公民的劳动权无疑就被钉死在一个狭小的区域之内了。
事实上,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宪法还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很明显,昆明这个草案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诸多法律精神。
显然,昆明置《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不顾,迫不及待地制订地方“规定”来婉谢外地劳动者,无非就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私利。站在政府的角度看,外来人口过多必然对当地公共服务、就业情况形成挤压,特别地,外来人口一旦找不到工作队当地的治安确实是一个隐患,而公共服务能力、就业率、治安等因素是影响当地声誉、政绩的重要参考指标。
基于此,政府出于对当地的保护,有着搞好政绩的冲动,本也无可厚非,但这个冲动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压缩公民的权利。最近,我们常说让劳动者体面劳动。谁都知道,体面劳动最重要的是使其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利。而这个公民是不该被人为地贴上地域(户籍)标签的。因而,昆明必须以一种开明、公平、法治的态度,自觉地祛除一切为人贴标签的思维,让体面劳动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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