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5月11日讯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 大同市市委常委王雁峰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是在4月11日。当时,大同市人代会正在举行闭幕式。此后不久,王雁峰被“双规”。
大同市官方网站显示,王雁峰生于1952年8月,1968年参加工作,1979年进入大同市青磁窑煤矿,历任副矿长、矿长。1988年起,王雁峰任大同市经委副主任、经委主任;1998年7月任大同市政府副市长;2008年王雁峰任大同市委常委,负责机关党务。“王雁峰为人很不错。”一位与他相识的人士认为,王雁峰是被矿难“瞒报”所累。
“拖累”王雁峰的是2004年12月17日的大同左云县店湾镇范家寺村的红窑沟煤矿。因井下运输皮带起火,红窑沟煤矿煤层被引燃,死亡人数不明。
大同知情人士介绍,矿主李克伟在矿难发生后,没有组织抢险,而是立即封住了井口,数月后才打开井口转移尸体。矿难发生时,王雁峰是大同分管煤炭、安全的副市长。
一个在当地官场流传的说法是,李为摆平瞒报之事,曾向王雁峰等多名官员进行利益输送。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