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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平均与效率的“均平”主义

2010-05-14 21:47:1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5月15日报道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过来的人,对平均主义很熟悉。当时的主流说法是,中国人从古到今,一直都有强烈的平均主义观念。正是这样的历史造成了上世纪五十到八十年代的平均主义。

这样的说法犯了双重错误。首先,上世纪五十到八十年代绝不是什么平均主义时代。计划体制绝不可能是平均的,它是一种由权力按照身份配置资源的体制。因此,农民与工人绝对地不平均,农民、工人又与干部们绝对地不平均。身份不同,对资源的占有就有极大差距。只不过,那个时代的货币化程度较低,这种差距没有以非常瞩目的物质差距呈现出来而已。

但是,大家反正以为中国经济之所以陷入困境是因为平均主义,由此,改革方案的设计本能地反弹到效率的一侧,改革的诸多措施就是放纵、甚至有意拉开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据说,拉开收入差距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货币可以成为促使懒人努力工作的鞭子。因此,很多政策在设计过程中过多地考虑利润激励作用,而没有考虑收入配置的均衡问题。

说起来,这样的改革确实产生了极高效率,整个社会的财富总量迅速增加。但是,财富在不同群体、不同人之间的配置却严重地失衡了。越来越多的人们也痛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发出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呼声。但如何调整?我们不妨看看历史上的伟大治国智慧。

下面就该谈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知识人所犯的另一个错误:古代没有平均主义。他们总爱搬出孔子的一句话作为国人偏好平均主义的依据:“不患寡而患不均”。但说这就是平均主义,实在是望文生义的结果。

此话出自《论语·季氏篇》,其上下文为:“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所说的“寡”是指人口数量之寡少。春秋时代人口稀少,人力资源最为珍贵,贵族们竞相吸引人民。所以孔子说,人口少不要紧,关键是“政理均平”。

这个政理均平,是何晏对“均”的解释。朱子注四书则解释“均”意为“各得其分”。这个意思十分接近西人对正义的经典解释,优士丁尼《法学总论》第一句话说:“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坚定而恒久的愿望”。而只有政府的制度比较公正,民众才有可能“各得其分”。因此,孔子所说的均,其实是指正义。

当然,至少到了董仲舒那里,“寡”就用来指财富之多寡,这样,均也就是指财富的配置比较均衡。今人正是这样理解“寡”的,但没有正确地理解董仲舒所说的均,并不是平均。儒家不可能主张平均主义观念。儒家相信,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别,因而,占有的资源、享有的收入也可以有所差别。但儒家又相信,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差别,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此即所有的“均平”。

因此,按孔子的理解,一个国家,不怕财富总量寡少,关键是财富在全社会的配置是否均平、均衡。如果分配相对均平,或有富裕之人但没有赤贫群体,整个社会就可以上下和睦,国内秩序就比较安宁,这个社会在国际上也可确保安全。反之,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尤其是存在一个赤贫阶层,这个社会迟早将陷入动荡——中国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就是因此而形成的。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针对财富问题提出的治国原则,既不是人们误以为的平均主义,更不是现代经济学所主张的效率优先,而是合乎中道的“均平主义”。它的意思是,政府必须建立合理的制度,并公平执行法律。政府应当把主要精力用于维护正义,如朱子所说,让每个人在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中“各得其分”。这样,财富的初次分配大体就比较均平。在此基础上,政府也可以进行适度的二次分配,以缩小经济过程自然造成的贫富差距。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在现代语境中发展了这种均平主义的治国理念,这尤其体现于民生主义主张中。中山先生一方面主张发展现代工商业,但他未雨绸缪,又主张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以防范现代经济发展可能导致的贫富悬殊,而有了一个“均富”的治国原则。

要改变目前中国贫富差距太大这种状况,不妨回到古代儒家圣贤那里,回到孙中山先生那里,发掘均平主义的治国智慧,以此原则安排经济政策、社会政策。

作者系北京学者

◇ 秋风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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