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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局抓精神病人充杀人犯

2010-05-18 00:22:20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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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刘卫中,正在给记者讲述他臆想中的杀人经历

本报讯  河南认定尉氏县公安局弄虚作假,五办案民警被处理。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对“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河南省公安厅、开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调查,认定尉氏县公安局在“2009.4.16”杀人案件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战绩,并会同有关方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参与办案的五名民警,分别给予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网帖爆料 精神病人“被杀人”

4月24日,有人在人间正道论坛上发帖称,河南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提高“破案率”。帖子称,2009年4月16日,在尉氏县贾鲁河上游小陈段,当地村民发现河面上漂浮着一个化肥袋,散发着恶臭。村民将化肥袋弄到河边,打开发现一具喉咙被割断的无名男尸。村民向公安局报案后,当地派出所和尉氏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察先后赶到事发现场。在勘察现场过程中,尉氏县公安局郑伟局长也及时赶到。

帖子称,郑伟认为此案极其棘手,于是就让小陈派出所民警将尸体就地掩埋。两个月后,河南省纪检巡视组到尉氏巡视,要查看4月16日命案笔录。在上级领导督办下,郑伟才对这起恶性凶杀案进行立案侦查。但是,案情侦破工作在之后几个月里没有任何进展。

帖子说,到2009年12月底,4·16杀人案却毫无进展,郑伟在“积压一起命案主管局长辞职,积压两起命案局长免职”的境况下,寝食难安。郑伟去尉氏县张氏镇石潭求仙拜龙王之后,途经尉氏县十八里乡派出所,派出所警官向他讲了这样一个“笑话”:该乡锦被岗村村民刘卫中自幼精神失常,十几年来经常在村里对人说:“我杀人了,抓我进监狱吧!”于是,郑伟让派出所民警以带刘卫中去治疗精神病为名将其带走。其实,刘卫中不是被带去治疗,而是被当成杀人犯,成了替罪羊。帖子称,街坊邻居愤慨万分集体到县公安局要人,经多番交涉,公安局才在把刘卫中关押二十多天之后以“精神病人没有承担法律责任能力”为由将其放出。

警方辩解 精神病人就是杀人犯

尉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张海亚对此帖回应称,刘卫中有精神病是真,但他是杀人犯也是真的,“我们有充分证据证明他是杀人犯”。

张海亚承认,网帖所称的凶杀案确实存在。但是,他澄清说,警方发现尸体时,郑伟正在北京参加公安局长学习班,2009年4月20日从北京回来后,郑伟高度重视此案,察看了现场。此时,尸体已经被解剖,在取得证据后就做记号就地掩埋在河滩上。张海亚称,2009年12月24日或25日中午,刘卫中在村支书的陪同下到专案组投案自首。不过,在他投案自首时,家属指出刘卫中有精神病,于是他们就将刘卫中带到精神病医院。张海亚说,经调查,杀人犯就是刘卫中,“他现场有指认,有作案动机,有供述”。

但是,司法鉴定他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于是,我们改变措施,解除监视居住,把他放了。尉氏县十八里乡派出所所长袁西刚说,凶杀案发生后,锦被岗村村支书刘正给他打电话说,他们村有一个叫刘卫中的喊着人是他杀的,要投案自首。

袁西刚说:“我让他稳住刘卫中,向专案组进行了汇报。然后带着他们去了专案组。开始听刘卫中说话挺正常,后来再听就觉得他有精神病,但是有没有精神病需要司法鉴定,而且即使有精神病,人家是投案自首,我们也不能不管,否则就是失职。”

(长江商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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