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5月18日报道 广州越华路半年内竟然开挖六次,地砖被换了五次,引起强烈反响。日前,越秀区政府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在政府道歉尚富有极大新鲜感的语境下,政府以谦卑、认错的姿态主动向民众表示歉意,民众必然有谅解的空间。当然,作为弱势的民众,在公权力的歉意面前,并没有更多的主导权。若想追究责任,恐怕还得公权力自觉,或需更强势的监督力量介入。
不妨再回顾一下越秀区“歉意”的前世今生。一条路半年被挖六次,为何政府要在第六次才出来道歉?事实上,第六次开挖之后,本来也不想道歉。媒体在采访为何要反复挖路时,有关负责人还是在一个劲地辩解:为了维持商铺正常营业和居民生活便利。显然,任何为自己脱责的言辞,都是苍白乏力的。如果挖路是为了维持商铺正常营业和居民生活便利,那么,不挖路又是为了什么?政府总不能将一项公共事业的好处拿去与乱作为相比较吧。
显然,越秀区后来的道歉依然遵循着政府道歉生成的规律性轨迹:先是媒体报道,接着引起广大网友、读者的强烈反响,最后是“引起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州市主要领导指示要立即认真查找分析原因”。
我们说,诚挚的歉意是建立在过错存在的事实上的,是发自内心的警醒和愧疚,并下决心改正过错,力求下不为例。从“为了维持商铺正常营业和居民生活便利”到“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工程监管和宣传解释工作还不够到位”的转变,我们能感觉这份歉意是在压迫之下发出来的;如此歉意必然是苍白乏力的,它除了给民众带来一丝心理慰藉,往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正因为如此,公共利益因政府的失误而遭损,并不能止于道歉。
道路属于公共产品,其建设资金来源和财产归属都取决于纳税人。因而,道路的反复开挖填埋,其损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而在开挖和填埋的过程中,给居民的生活交通带来不便,使公共利益进一步受损。这些利益的流失,由政府的过错造成,也必须由政府担责。如何担责,道歉只是一种方式。
道歉固然可以让政府面子受损,但道歉容易忽视进一步的追责,特别是以政府的名义道歉,责任的独立性就因集体的名义而变得模糊不清。我们说,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唯一“守夜人”,道歉只能作为其过错的一种认识和态度,而不能是全部,否则公民始终处于被动和无奈地位——纠正过错的最好方法是问责并完善相关的制度。
问责是为了让责任具体化,让政府部门意识到自身的失职,并迫使其自省。道歉毕竟属于一种自罚,靠的是自觉性,而唯有他罚性的问责,才能见证某些负有责任的人并没有忠实地履行职责。
类似一条道路被挖五次的重复建设,早已见怪不怪。每每有关部门在表示歉意时为何总是协调难度大、工期衔接不及时?为何工程监管和宣传工作总是不到位?为何早年颁布的法规不切实履行?这一连串的问题,远非一声道歉所能一笔带过。问责,正是为了收获一种对职责的忠诚和对民众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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