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5月21日讯 2008年3月,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该县河南疃镇党委原书记石建设强奸,报案后办案民警做了详细描述被强奸过程的询问笔录。此后犯罪嫌疑人多次找她撤案,并表示自己已经拿到她报案时的笔录。之后没多久,大街小巷都贴着这份询问笔录,甚至被人发到了互联网上。(中国青年报5月20日报道)
本身做这份笔录,回忆受害经过,对张丽平的精神已经是二次摧残,而今含有大量细节的笔录被大肆张贴和散发,对受害人的伤害无疑是雪上加霜。虽然这份询问笔录是如何从公安局流向犯罪嫌疑人手中,目前尚且不得而知,但它让我们清晰见到权力的磁性。
办案民警王永志表示:“只有当时丛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调过卷,别人再没看过。”这个“相关领导”究竟是何人,不得而知,但法学专家认为,询问笔录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这就留给了我们很多想象空间。身为镇党委书记的犯罪嫌疑人石建设,本身所握有的公权力,他身边自然会形成一个官场上的关系网络。是否这个网络中联系着这个“相关领导”?是否这个网络中还联系着其他立案侦查阶段的人?否则,石建设怎会如此轻松地拿到询问笔录?
关于这种权力的磁性,从一些司法机关的态度中就能得到印证。两年来,张丽平多次找到区、市等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多级、多个司法机关的集体失语和漠然,令人感到愤怒而无奈。
案件走到这里,已经绝非一起强奸案那么简单了——如非相互之间有着诸多勾结、勾连乃至制约,这些司法部门如何会违背职责伦理和法治伦理,倒戕司法正义和民意?
遭受这一系列伤害和打击,可以想象张丽平饱受着怎样的精神打击。对于曾经几次自杀而不得的张丽平而言,隐私泄露和名誉的受损,完全会使人生路径发生畸变。而这一切,必须得有人为此买单。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孙燕山评论说:“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属于秘密,如笔录是从办案机关流出的话,办案机关是要承担责任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可能这起案件,在媒体关注之下,最终追究下去,犯罪嫌疑人和相关勾连者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可这起简单案件所折射的权力磁场却绝对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