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5月22日报道 官员们的闪电复出,相信大家都是久闻其事了。早在那个派人进京抓捕政法委旗下报刊之记者的县委书记开始,这个状态就让人有所了解。当时他悄悄地出现在某个工程指挥部当中,被细心的网友发现,最终该次复出未成。但现在是不是也早就重披官袍、再戴乌纱继续为人民服务,则是大家都不知道的事儿了。前段时间,《南方周末》曾经做了一次调查,发现很多被问责的官员,最后都是全然无事地复出或者调任同等职务,没有一个在仕途上受到了影响。
如果就是如此也还算悄悄复出,多少还是知道这种事并不算光彩。但有些地方似乎觉得这并不过瘾,而是要用某种方式把复出固定下来。最近,广东召开《广东省〈关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该办法的实施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采取违法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对于群体事件处置方法失当或者不作为,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等20种情形将被问责。问责的方式则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
上述问责其实不算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么一个表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不知道诸位是不是看懂了这里面的玄机?这里面说的是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其潜台词是一年之后也许就是可以的。后面当然还有一些限制性规定,诸如“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等,但其实已经明确说明了问责的期限就是一年。在这一年里,大概被免职问责的干部基本上算是带薪休假了,也算是福利的一种吧。
当然,我们应该理解培养一个干部确实不容易,因为一件事或者几件事做得不到位就从此革职永不叙用,确实有处罚过严的嫌疑,我们普通人也是会犯错的,不能说当了官以后就不让人家有犯错且改正的机会。只是这个时间与程序实在是让人不太能够理解,似乎也是太短了一些,程序也过于粗糙了一些。
早在清朝之时,官场里就有这样一个说法:不怕免官怕降级。免官这件事大概算是一撸到底的,甚至有成为平民百姓的危险,从此不在官员的序列当中。按说这要比降级更为严重的惩罚,其实是官员乐于接受的。盖因只要有合适的机会,一步就又可以官复原职,比之那种降级之后还要循序渐进地再次升迁,确实要方便得多了。
古为今用的结果,大概就是现在这个一年之后可以“原地满血复活”的规定了,知道的是行政系统的问责标准,不知道还以为是网络游戏呢。
问责制是个好东西,在并未触犯司法底线的时候,在责任负担上进行管理,应该说是各国行政系统当中的通例,也是建立一个良好的行政系统、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手段。如果没有这个机制的话,掌握着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即使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儿,单单就是一个不作为就足够让人很头疼了。
但问责制之所以能够有效,主要是处罚的效果要明显才能有效。很简单,问责制的核心并非是规定何者应该问责,而是问责之后的处罚要如何执行。如果就是短短一年时间的带薪休假,相信很多人是不是会接受教训就很难说了。
其实问责制想要有效很简单,就是规定出现状况被问责之后,不但是行政职务,连行政级别一起降下去就是,然后如果该人想继续为人民服务的话,请再次一级一级地爬上来,在这个爬上来的时候可以有一定的优惠,但绝对不能直接官复原职。
很遗憾的是,我个人对自己的智商评价不算高,我能想到的问题,相信所有人都能想到,尤其是现在官场里很多高学历的人士,他们如何能不知道这些呢?就怕是有人弄这样的规定,其实不是为了问责如何有效,而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记得有个笑话说,一笔钱有两个领域的投入选择:学校与监狱,结果官员们投票就都同意给了监狱,用以改善其生活条件。但这故事什么意思其实我没太明白。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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