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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应有政策冷静期

2010-05-24 09:52:32 来源:长江商报

◇刘义昆 (武汉 高校教师)

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让房产股顷刻失色。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证实,“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在此前后,另一个关于房产税的政策更是被传得眉目清晰,其中上海先行呼声最盛。对此,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5月23日《华夏时报》)

孔泾源解释,“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该规划只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一项“明年下半年”才会出台的房地产规划,竟然引来了A股暴跌,而且不见底部;这表明,投资者对楼市与股市的信心都极为脆弱。

与此同时,虽有各地房价下降的消息频频传来,但整体上看,楼市仍处在一个“量跌价不跌”的状态;这表明,开发商与购房者都处在观望状态。这种观望局面的出现,根源于各方对楼市政策的不同预期。在开发商看来,与以往的楼市调控政策一样,“新国十条”同样也难以调控房价。

楼市,长期被政府官员当做支柱产业。开发商与购房者观望局面倘若长期存在,对地方经济乃至中国经济的危害不言而喻。第一,这不是楼市调控政策的目的;第二,观望局面的出现,不利于内需的拉动;第三,房地产市场“量跌价不跌”,而股市则“量价齐跌”,可谓两败俱伤。正因如此,温家宝总理才会提出,“当前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不少”。

在我看来,要解决“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一方面要“始终合理把握政策力度”,另一方面也要明确调控预期。对于楼市调控,就曾有论者提出,公众需要精确知道“楼市调控预期目标”。金融危机背景下,信心比黄金更珍贵。信心从何而来?来自公众对政府政策的信心,也来自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对于楼市,在落实“新国十条”的同时,恐怕也应明确“楼市调控预期目标”,从而拿出稳定的楼市调控政策。

央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认为,“楼市调控政策短时期将进入政策冷静期。”包括发改委官员在内的很多业内人士也表示,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短时期内已没有新的政策可出。遗憾的是,邹平座的观点只能代表他个人的看法,而孔泾源与黄汉权的表态也未必能代表发改委的立场。因此,即便孔泾源否认了“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即便黄汉权明确表态 “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他们恐怕不敢保证这些政策明天不会出台。

在中国经济前景不明的背景下,在“新国十条”效果不明的前提下,楼市调控政策确实需要一个“政策冷静期”。但这个“政策冷静期”却不应停留于个别官员与专家的猜测上,而应通过发改委的权威表态予以明确。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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