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0日,在长沙举行的控烟媒体宣传研修班上,卫生部妇社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表示,日前关于“明年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新闻报道,是媒体的误读。
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第八条的要求,我国应从2011年1月9日起,确保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或准室外)公共场所禁烟。
5月10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介绍说,为了履行《公约》第八条的目标,卫生部将于明年率先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系统的100%无烟。
然而,5月11日,这条新闻却被误读并突然“放大”:“明年我国公共场所将实现全面禁烟”成为各大报纸头条。或许是媒体的良好愿望造成了这次误读,众多报道都忽略掉了这样的事实:明年实施全面禁烟的,只是医疗系统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一时间,所有的报纸和网络疯狂转载,成为当天最热门的新闻。
5月20日,卫生部妇社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告诉记者,明年兑现这个承诺很难,全国实现公共场所禁烟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李新华说:“本来想低调宣布实现无烟的事情,居然出现如此高的宣传效果……尽管媒体报道有所失误,但是至少反映出了一个强大的禁烟民意。”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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