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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为何屡禁不止

2010-06-01 01:32:2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继5月26日因焚烧秸秆引发高速公路烟雾天气并引发十余起汽车追尾事故造成2死6伤后,5月29日夜至昨日清晨,荆州、潜江、仙桃等地再次出现村民集中焚烧秸秆的情况,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导致高速公路被迫关闭3小时。

早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曾联合发布通知,为确保奥运空气质量,要求当年5月初至9月底,北京、天津、河北、河南等7省2市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前几日的《人民日报》还报道,成都市区一再被夹带着呛鼻气味的漫天烟雾所笼罩,部分地区能见度甚至不足30米。由此可见,焚烧秸秆问题不仅存在于荆楚大地。据了解,仅江江平原每年收割的秸秆约2000万吨,但绝大多数都是“照天烧”。

事实上,针对焚烧秸秆问题,各地政府一直很重视,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但每年一到收割时期,照样“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秸秆遍地、狼烟四起”。这不得不让人反思我们治理焚烧秸秆问题的方式是否有问题。

目前,针对焚烧秸秆问题,各地最常见的办法就是像宣传护林防火一样,到各村下发红头文件,试图通过罚款教育去警示焚烧秸秆的不合理。当然,也有像武汉市一样,要求所辖农产区在一定的时期内不能焚烧小麦、水稻、玉米等秸秆,并将禁烧列入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但事实告诉我们,这些措施所取得的效果向来捉襟见肘——“死看硬守”的禁令方式貌似可以吓唬农民,实则扬汤止沸,治标不治本。

实际上,时至今日,大部分农民已然知道焚烧秸秆存在污染大气、浪费资源、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形成新的火灾隐患等问题,但细细观察,我们会发现,倒是倘使不焚烧秸秆会让农民无所适从、影响播种、利益受损。很明显,农民如今愿意将秸秆付之一炬既有着一种社会文明的背景,也有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尽管政府和专家们都在极力宣传如何将秸秆变废为宝,但综合利用的技术成本、经济成本、人力成本等往往使农民并不“感冒”。举一例子,早些年,荆州市就在秸秆利用上作过尝试,但收效甚微。荆州圣燃秸秆煤炭厂建成以来,一吨秸秆都没收到,原因是农民送来的成本与卖秸秆的利润几乎相当。很明显,农民又不是闲得慌,没有利润的事情,谁愿意干?因此,要根治焚烧秸秆问题,光靠宣传、罚款、管制恐怕还不行,关键还得政府将秸秆“托”起来,让农民不焚烧秸秆的利益大于焚烧,就像政府将一些公共事业“托”起来一样。

政府至少要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提供支撑。技术上,要积极开拓秸秆回收利用的新途径,不断提高秸秆的收回效应;经济上,让农民既不增加负担又有利可图,将秸秆回收变成一件利民便民的实事。否则,只要处置秸秆的成本高于焚烧,农民就难免会选择焚烧。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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