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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养母,不应只是赞叹

2010-06-01 01:32:2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原本应该有无忧无虑的童年。但连云港东海县小学四年级年仅10岁的胡继汕,却用稚嫩的双肩早早就担起了照顾卧病在床的母亲的重任。(5月31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类似胡继汕这样以弱小身躯承担起家庭重任的报道常见诸报端,甚至前不久还有篇报道说,武汉一小男孩从3岁起就开始照顾母亲。每每读到这样的报道,公众总是习惯性地投去赞叹之声。在中国社会中,有“人生五伦孝当先,自古孝为百行缘”的传统训导,也有“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现实慨叹。正因为如此,这些未成年人的孝行才显得如此惊心动魄。这些事件所散发出来的人性温暖与坚忍,才如此清晰而准确地击中了公众的神经。

但是,笔者读到胡继汕悉心照顾病母的报道,真实生活中的悲情与艰苦也迎面扑来。胡继汕所付出的一切,早已不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能一笔带过的。年仅10岁无所依凭的他,如何承载这成年人也难以承受的压力与重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 每个花朵都有沐浴阳光、吮吸甘露的权利,每个儿童都生而有权——被保护的权利、被了解的权利、娱乐的权利、拥有梦想的权利,等等。

面对稚嫩的胡继汕,我们除了赞叹之外,更多的是要拷问。拷问当地的党委政府,这样的事发生不是一天两天了,是不是一定要媒体报道了,才去解决?拷问我们的儿童保护权益机构包括他所在学校,除了夸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授予“孝亲敬老少年模范”的荣誉外,是否给予了更多实质性的帮助?拷问社会福利部门和胡继汕的亲朋邻里,有没有尽已所能帮助孩子早日摆脱生活的压力?人类,应像悉心的园丁一样,担负起关爱、呵护儿童的责任与使命。虽然身处逆境的花朵也会努力向阳生长,但这绝不能成为成人逃避责任的借口。关爱、呵护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谁能对那些期盼的眼神熟视无睹,谁能对那些求助呼声置若罔闻?对于最是无辜又无助的孩子来说,任何的沉默和不作为都应受到谴责。

20多年前,保障儿童生存权、成长权、发展权等权利的《儿童权利公约》在联合国大会通过,我国也是签约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陆续颁布了许多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真正有效地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为儿童权益的实现撑起“保护伞”?胡继汕和其他未成年人一样,都只是孩子,本身就该让他们活得像孩子。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又到了,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更希望社会共同努力,让孩子清澈的眼神不要透出本不应有的哀伤,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不要再压在稚嫩的肩膀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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