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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路脆脆”需长效机制

2010-06-02 01:38:4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近日跟踪报道《东湖落雁路通车9月就烂了》、《多方会诊 施工方将修复“路脆脆”》等,反映6300米路出现了1.8公里的严重质量问题。

笔者翻阅有关资料,发现因质量不过关、规划没搞好、城市建设施工、道路老化等原因造成武汉三镇道路坑坑洼洼,实在不在少数。省城媒体热线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关于“路坑坑”的投诉,尤其是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坑洼的情况更严重。这影响城市形象不说,更给市民出行造成太多不便。据说,市城管局对此也有苦衷:全市用于道路修补的资金逐年递增,前年是1700万元,去年超过3000万元,修补的“路坑坑”逐年增多,但“修的速度比不上损坏速度”。

据悉,落雁路仅仅是其中的1.8公里成了“搓板路”,而其他4.4公里的路面状况则明显要好得多。原来此情况是由建造标准不一造成的:落雁路其他4.4公里是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的,“路脆脆”则是按档次低得多的乡村公路标准修建。几乎所有的部门都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路脆脆”的问题,只有提高路面等级。但由谁来解决道路标准升级的问题,各部门莫衷一是,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不在己方负责范围之内。如此看来,那段路似乎烂得理所当然了。

笔者认为,各部门坐等提高路面等级首先便凸显出其责任意识、敢作为意识还有所欠缺。“事情做了,办好了还好,要是办砸了,吃不了兜着走!但是如果我不做,最好不要插手。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有些部门和官员正是将其奉为“为官之道”的“至理名言”,他们才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尽量把责任模糊开去,如果实在不能推,就采取“拖”的方式。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路脆脆”之问题迟迟没能得到有效处理。

当然,除却以上这个原因,制度层面的问题或许更值得我们去反思:

一是,政府部门尚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一些部门权责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匹配。一条路究竟谁有权管理谁该对其负责,规划、建设标准等如何统筹,面对“路脆脆”,这些问题我们都找不到明确的答案。这种权责不明晰,容易导致出现问题后,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互相扯皮,导致问责效果大打折扣,而最终损害的却是公共利益。

二是,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问责制约机制。在权责问题弄清楚之后,接下来就是要发挥监督力量,一旦发现问题,即启动问责机制。只有对有关方面施以严格的监督和问责,类似“通车9月就烂”的问题才会被有效地规避。

一言概之,要想让“路脆脆”变身为“路平平”,给老百姓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出行环境,还得从制度层面多下功夫,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

◇ 万佩(湖北武汉 学生)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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