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1日,在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交委的组织下,140辆非法营运车辆在成都龙泉驿区西河镇被集中销毁,现场邀请了50余名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参与其事,的哥代表们拿起铁棍,愤怒地砸向自己的“冤家”,其中一位叫刘洋的司机一口气砸毁了4辆车。(6月1日《华西都市报》)
组织者说,那些外表看似崭新的非法出租车,大多是车主从车贩手中花1-2万元买来的报废车或拼装车,由于机件磨损严重、轮胎老化等原因,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决定对它们进行解体销毁,今年还将进行3次销毁行动。
且不说“大多”和“全部”还不是一回事;而且,对报废车或拼装车进行整车销毁,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销毁的方式有很多,譬如完全可以在有关工厂或废品处理场所进行有序拆卸,并不一定非得采取这种“枭首示众”式的打砸泄愤方式不可吧!而邀请的哥现场参与打砸“野的”,这种以暴制暴的野蛮做法,其所反映出来的治理心态,也实在是太过暴戾了!
喜欢“看示众”是中国人国民性中一个很可悲的心理。而与此对应的是,“被示众”也就成为了中国人几千年来逃脱不了的悲惨命运之一。当年阿Q大叫“杀革命党,好看好看”,临到自己被游街示众即将人头落地了还执迷不悟,依然为了满足看客需要而高喊“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以一种当众毁灭的方式,集中销毁违法车辆,并让“深受其害”的的哥去“执行”,这跟拉犯人游街示众的做法有本质区别吗?
可悲的是,这样的活动却是政府部门在策划与组织,让人不禁扼腕喟叹。无论是从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讲,还是从建设公民社会、文明社会的角度看,这种治理社会的暴戾心态和做法,都是不应该提倡,而理应加以反对和制止的。以暴制暴,不应该是现代政府的应有品质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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