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继上周全省开展警用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治理统一行动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以“鄂O”专段号牌车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马国宪透露,“鄂O”专段号牌车辆没有任何特权,凡悬挂“鄂O”专段号牌车辆,只要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以书面形式抄告给违法车属单位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其整改。
(长江商报 周琦 通讯员 金浩 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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