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昨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该省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这起案件深刻反思,确保所办的每起案件都不出现差错,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即日起,该省各级法院将对“四类案件”展开彻查:法院拟作无罪判决,而有关机关不同意,致使被告人长期羁押,久拖不决的案件;经协调已作“降格”处理,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当事人仍以无罪为由长期申诉不止的案件;当事人翻供、反映刑讯逼供、喊冤的案件;其他当事人以没有作案为由长期申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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