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民政厅称,到2011年,我省各市、州、县至少建成一所政府主办的城市福利院,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将达到65%以上。
“三无”对象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公民。目前我省共有城镇“三无”对象35026人。政府将通过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满足社会对养老服务床位的需求。
(长江商报 黄海斌 通讯员 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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