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是否该给“误拆”记一功

是否该给“误拆”记一功

2010-06-04 01:21:5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近日,东莞一老太太出门买菜,待回到家中,她那有着近百年历史的祖屋已被拆了大半。老太太找到当地的拆迁办,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辩称,这事情与拆迁办无关,是拆迁队误拆了。(6月3日《南方都市报》)

“误拆”已屡见不鲜。去年底,张家口市一市民外出回来后,房子竟然倒塌了一半。而当地拆迁办解释为“在清理旁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了”。今年2月,福建莆田一户居民回到家中发现门窗不翼而飞,原来是拆迁队“误拆”。上个月,开封市一家人正在睡觉,却闯进一伙人把他们拖出来,随后推土机就把房子推平,电脑、冰箱都被砸坏。有关官员事后称“拆错了”……

在人们对“误拆”竞相驳斥之势下,笔者突然想给“不小心”记上一功。理由有三:

一是极具创新色彩。我们常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不得不说,一些拆迁办就是“创新”的忠实践行者。如今他们在“误拆”过程中,常常摒弃了以往需要轰轰隆隆的机器去推挖之的拆迁方式,只要“不小心碰一下”,房子就倒了,如此技术革新,足以写进中国的拆迁史。

二是降低拆迁风险。拆迁往往会遇到很大阻力,很有可能导致被拆迁者“燃烧自我”、上吊、跳楼等,往往拆迁方也没什么好果子吃。而一旦有了“不小心”之后,拆迁方几乎可以如释重负了。中国素有不知者不为过之说,拆迁方在不知道哪间房子是否该拆之时,出现一些“不小心”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误拆”大大降低了拆迁方的担责风险和受伤风险。

其三,无碍目标实现。众所周知,任何拆迁都需要按一定的法律法规办事,问题是一些拆迁部门针对他们眼中的“钉子户”,往往无“法”可施;一旦暴力拆迁,必然理亏。实际上,不管是强拆还是“误拆”,房子都被拆了,其结果都会令拆迁方满意。更何况,“误拆”说不定可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说,毕竟通过“误拆”先拆了房子这个实体呢,剩下的一切问题,只会朝拆迁方有利的局势发展。

当然,不管如何称赞“误拆”,很难掩饰一些拆迁方非法强制拆除居民房屋的真实用心。纵观所有误拆,拆迁方基本都采取调虎离山、暗度陈仓等手段。据说,现在很多被拆迁者在拆迁紧张时期都不敢离开房子,因为谁也无法保证外出归来时还能找到自己的家门,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家不会遇到“误拆”之天方夜谭。这实在是法治的悲哀!

拆迁怎么拆,实则体现出地方政府对公民权利的最起码态度——无论利益纠结如何强烈,在公民的居住权、生存权等基本人权面前,都应该表现出足够的谨慎、敬畏和尊重。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