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新社电 发改委负责人在就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试点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个别媒体报道地方物价部门批评反对成本公开,情况并不属实,我们从未发现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不赞同水价成本公开的现象。
发改委负责人指出,对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推行水价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国家和地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认识完全一致。国家发改委将积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确保水价成本公开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水价成本公开是社会的期待,也是水价改革的必然,我们从未发现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不赞同水价成本公开的现象。
该负责人表示,水价成本公开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各有关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是完全正常的,提出工作意见但不等于反对水价成本公开改革。当前,我们根据会议研讨的意见,正对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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