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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低保试行办法”公布

2010-06-08 01:45:2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有法定义务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人,却不履行义务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昨日,省政府公布了《湖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法》,对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并将低保申领与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挂钩。

据了解,申请低保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当地农村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常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等。而隐瞒家庭真实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未履行法定赡养或扶养义务、赌博或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等。

(长江商报 姚德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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