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有“千湖之省”的美誉,那么现在到底还有多少湖泊?昨日,省政府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对我省河流湖泊的数量、分布、治理和保护等情况进行一次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要求,本次普查对象和内容包括: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长江商报 姚德春)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