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店实名制即将出台。对此,国内最大的C2C运营商淘宝网表示并不意外,“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
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可能会推动网购业的行业洗牌,打击通过“坑蒙拐骗”盈利的不正当商家。而艾瑞咨询数据显示,预计2010年中国网购业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是一起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的行政管理规定。
实名不难 监管不易
网上交易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的确需要管理,但如果只是网店进行登记,恐怕问题难以简单解决。解决问题,更重要的还是靠监管。现有的一些网络交易平台已经不乏实名制的管理,但网站不是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它无权“监管”。
在问题最频繁的网络交易投诉上已经表明,很多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是非常有限的。买到了不良货品的消费者,可能最终只能认栽。跟实体门店出现问题时的工商介入相比,显然,网络交易的工商介入就少得多了。
网店实名制其实不是新武器,淘宝、易趣、当当早就用上了,不仅有力拉动了电子商务,也成就了成千上万的网络店主。
为何实名制经官方之手正式推出会令人们战战兢兢呢?
买家和卖家担忧,会不会网店实名制一上线,注册费、验证费、管理费、营业税等账单也会接踵而来,最终店家和消费者都是受害者?更有专家猜测,“强制执行新规,将导致百万人失业,把本来可自谋职业的弱势群体都断了生路,推向社会的失业大军。”
对于还处发展期的网购业,希望政府在监管市场方面除了维护市场秩序,更要做好帮扶、支持的角色。毕竟中国的电子商务尚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为网购维权提供现实制度性保障
针对推出“网店实名制”规定将如何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四大优势:1、实名登记——自然人网上开店提交真实信息;2、保护隐私——消费者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3、网上维权——电子化购货凭证可作投诉依据;4、分类监管——网站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
网友普遍认为,网店实名制有利于建立网络交易诚信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有网友强调,若没有健全的制度对网络交易加以规范,这一虚拟的平台势必陷于混乱乃至于最终“倒塌”。网店实名制可以筛掉不合格的小网店,也可以让正规的大网店信用度得到提高。对此卖家的反应基本是力挺网络实名,但期待政策优惠。
增加交易成本 提高创业门槛
其实早在2008年7月,北京工商局就有意将电子商务纳入监管,并制定出一系列规定,但因注册登记费高、“执行难”,最终不了了之。而此次推出的网店实名制反映了监管部门思维和态度的转变,不似之前更多成分是行政上干涉,主要是通过收费来实行,此次的“两个维护”主要侧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但网络实名将使得一些小网络交易平台增加成本,特别是一些创业型的小交易平台,将大大提高他们的创业门槛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实名制也必然会加大小型的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量,增加相应的人力成本。
多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考虑
2005年韩国推行实名制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而不只是收费式的管理。而且即使非要收费,不同卖家也应区别对待,给予扶持和便利。如此说来,网店实名制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应该权衡利弊,多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考虑。而对于经营者们来说,规范经营是大势所趋,与其一味恐慌和抵触,不如尽早练好内功,方能在变化来临时利于不败之地。
期待更多细则 监管多管齐下
对于电子商务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网店实名固然可以起到一臂之力,但是更应多管齐下如强化对交易流程的管理,完善售后监管制度,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与商家双方的权益。这一制度的最终实行,还需要多听取消费者与商家双方的意见,而不应变成管理方的一言堂。唯有如此,才能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此制度的“信任危机”,才能呵护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现在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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