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起到2012年,全省计划引导和鼓励180万名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
据介绍,该《意见》指出,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指标由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成,省统一指标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各市的自定指标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设定。既规定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可申请入户,又明确具体入户分值由各地根据当年入户计划和农民工积分排名情况调整确定。
据中新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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