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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读了“博士阅卷”

2010-06-09 02:48:5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有记者从北京高考考卷一些阅卷点获悉,今年北京考试院对阅卷老师的资格做出了严格要求,高校的阅卷老师必须是博士学历,这意味着在读的研究生不能参与阅卷评卷。(6月8日《京华时报》)

新闻把“高考阅卷老师须博士学历”这个点拧了出来,且做成了标题。这句话很容易让人产生如下理解:阅卷者的学历门槛抬高了,都到博士级别了!而大家都知道,高考评分不是什么学术活动,要的是规则严谨,要的是阅卷人的信誉,要的是评分人员接受严格监督,等等,而学历高低与评分质量乃至公平公正能有什么关联?

但是,把新闻看完,又发生了迷糊。细读新闻发现,考试院的资格要求并非将博士设定为门槛,确切地说,首先是把阅卷者限定为两类人:高校教师、中学教师,并把前者的门槛又抬高了一些。“清华表示,今年考试院要求高校的阅卷老师要有博士学历,所以今年参与阅卷的全部是高校的老师以及各区县的中学教师”。也就是说,以前是高校教师、中学老师、在读研究生一起参加阅卷,而今年开始只能中学老师、有博士学历的高校老师参与阅卷了。

但是,高校教师中的那些非博士学历出身者,为什么要排除在外?一些网友认为该资格要求是学历歧视,虽然我不完全认同,但认为歧视之于不同学历的高校教师来说,仍然存在。只是,这种歧视不是阅评时才有,而早已是目前高等教育的制度性歧视了。没有博士学位难任高校教师,这是事实。

现在我们只能话分两头,关于高校教师中非博士出身者,暂且不表。不管怎么说,北京考试院的资格要求,并非“高考阅卷老师须博士学历”这个意思,至少,中学教师一如既往的是阅评重磅选手嘛。而关于在读研究生能不能参加阅评,也许各有各的看法。愚以为,如果人手紧缺,拉他们入伙,好好培训,可以胜任。但相较于高校老师、中学老师,他们的阅评经验、资历的确欠缺。在可以尽量确保老师充实阅评队伍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不限定为老师呢?

排除部分歧视性因素,通过北京考试院的这个资格要求,排除的核心对象是在读研究生。这的确能够保证参加阅评者多半有着一线教学经验,深谙教研事务,总体上比较,他们掌控裁判的能力均高于在读研究生。这不能简单说成是要求学历,更大程度而言,这只能算对资历提出了要求。

事实上,如果要对这个资格要求再提点建议出来,我以为中学老师的比例可以再抬高一些。在高校教师、中学老师之间比较,后者对高考试卷的答题、评分规律应当更为熟悉,对中学教研事务也更为熟悉。两个教育领域的思路可以互为补充,多次打分制度中可以互相平衡,而其中的前提是,两方人员的比例首先应当平衡一下。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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