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酝酿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即将对外公布。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地方发放高龄津贴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去进行,目前仅有6个省区市按月发放津贴。(6月8日《中国经济周刊》)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表述声犹在耳:要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更体面、更有尊严。能否实现“老有所养”,成为我们考量百姓尊严无法回避的社会课题之一。
老人与孩子历来是社会群体中最弱势的两头,也理当是相关福利制度首先惠及的两个群体。当前中国,虽然并非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却是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时至今日,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但现实表明,这一服务体系尚有待进一步补充与完善,面临的挑战依然很严峻。
在诸多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的社会背景下,受贫困、多病、孤独的袭击,许多高龄老人的晚景仍显得凄凉而无助,甚至是悲惨的。媒体报道,今年4月,安徽省太和县一位85岁的农村老人,因儿子去世后无人照料而活活饿死。
辛劳一生的老人被饿死,深深刺痛我们的集体良心。要想杜绝此类悲剧发生,当然有赖于多重深层、立体交叉的社会作为,但着眼于最基本的生活救扶,无疑更有实际意义。如果一个人连生存权利都得不到维护,就遑论其他层面上的一切尊严。从这个角度看,有“新的社会福利制度”之称的“高龄津贴”,具体到很多老人而言,其实没那么多深文大义,就是政府给他们发放救命钱而已。
任何公益性质的福利举措,最终都绕不开一个“钱”字。制度保障的前提与基础是资金保障,保障力度的大小总体上取决于各级财力的强弱。而始于去年9月以来的“高龄津贴”推广,之所以迄今进展情况让人不太满意,问题似乎不能简单地与“钱”挂钩,因为,率先实行“高龄津贴”制度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随后跟进的云南省,恰恰都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在民政部公布的6个达标省份里,我们一目了然:沿海经济强省竟然成为缺席的绝大多数。如此反差足以昭示,这项制度非不可为、亦非难为,而在于不为之。
人间重晚晴。人都会有老的那一天。关爱老人,古今中外皆为美。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说过一句话:老人,好比夜莺,应有他们的夜曲。在当前民生至上的新形势下,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不断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老人安享晚年,唱好“夜曲”,就必须舍得从社会财富中切下应该属于他们的一块“蛋糕”,包括“高龄津贴”。
◇ 王景曙(江苏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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