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人向媒体反映,杭州西湖景区环湖一带有许多名胜古迹“可望而不可进”,一些绝版风景的场所摇身变成高档“会所”。政府倾力打造的“大众西湖”走了样。(6月10日《京华时报》)
杭州在推进“西湖西进”以及“还湖于民”时,曾作出不少努力,花了不少钱。然而,这些努力、代价,如今很多都白费了。
追溯西湖景区建筑富贵化的根源,无非是“招商洽谈以租用方式进行保护”这一政策。由于当地政府在建筑物和旧居的保护上“有心无力”,于是出了这么一招。以招租的方式进行保护,且签约审核时都有保护文物的要求,听起来似乎不算坏事。但保护的要求没有落空,“大众西湖”的愿景却落空了。
抬高门槛,或者干脆不对外营业,不知这些做法是否符合招租时政府部门提出的各类要求?或者,政府部门根本就没相关的要求?“有心无力”的政府可以舒缓一下财力问题了,但他们忘记了或者根本不打算记住这样一个问题:资本有逐利的天然本性,如果不将承租经营的获利手段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将维系一定的公益目标作为承租经营的前提要求,那还如何“还湖于民”?
景区建筑富贵化,本质上就是私有化。没有详实的要求,不必承载公共利益,就这样让他们租了下来,消费价码自然可以抬得很高,或者干脆闭门谢客,这将西湖建筑等同为了商铺,只要善于保护,如何经营悉听尊便。这已经不算公共资源,条件宽松地租出去的那一刻,公共资源已经被圈占,完成了私有化。
在强制征地时,从来没见哪个地方政府“有心无力”了,而在经营公共资源时,“有心无力”的时候又特别多。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心无力”,投入维护的预算到底又是多少,也没见个透明的信息,嘴上说说就是了。
政府部门管理景区,严格来说只是代管,景区资源全民所有,不是代管的部门自己说了就算的。能不能租出去,以什么条件租出去,涉及到景区资源用途、准入门槛等各种问题,有何法定程序,公众是否有权过问,这些看来都不值一提了。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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