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收到一个短信:“今年6月12-18日是全国第20个节能宣传周,今年活动主题是:节能攻坚、全民行动——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
说实话,收到这则短信,笔者甚感欣慰,这至少体现出了政府在倡导社会节能工作方面的努力。当然,节能工作要做好,政府必须率先垂范。
其一,从客观上看,节能宣传的对象主要应该是政府机关、大型国企、事业单位等“公家”,作为普通民众、私企,在消费能源时,即便没有环保意识,不理解资源的稀缺性,他们也会心疼自己的腰包,因而节能举动往往存在于自觉行为之中,顶多就是一些节能的细节和技巧还没有得到科学的指导。而政府机关不同,它们用水、电等准公共产品时,并不受正常的消费意识主导;一旦没有约束机制,很容易产生浪费现象。
其二,长期以来,政府机关消费的粗放管理方式,致使浪费十分严重。一项抽样调查显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每平方米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至20倍。单从用电方面来说,政府机关向来是浪费电能的“重灾区”。据统计,全国机关人均耗电量是城镇居民的十多倍。出现这样的现象,除了机关单位本身需要较大电力维持其正常运转的客观原因外,更多的是许多单位节约意识极差,以为“反正是公家的电,不用白不用”,所以我们一点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出现有些办公室的灯从没有熄灭过、有些人嫌空调开得太低而敞开着门窗等浪费现象。因此,政府积极垂范,爱护公共资源、节约行政成本,也是对纳税人的负责。
其三,在社会心理学中,有一条权威暗示律:上行下效。即用含蓄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暗示可以使人不知不觉地接受一定的信念与意见,也可使人不自觉地按照“榜样”的方式行动。古人亦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很明显,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各级政府机构发挥带头作用,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无疑会发挥出一个节能榜样的作用。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了尼泊尔前国王被迫自费支付百万美元电费账单的事。很明显,在能源较为紧张的时下,要加强全民的节约意识,政府务必要率先垂范。这不仅是对公民负责,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最好最有效的宣传单。
要让政府机关积极表率,提升其“成本意识”和“节约意识”,光靠口头宣传恐怕还不行,还该严格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依然拿用电来说,我们不但要建议机关办公时空调应开多大、灯管用多少根合理、人走灯随之熄灭等,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其用电量,通过严格而科学的核算,给每一个场所规定一个合理的用电区间;若存在超额用电,直接要求其责任人垫付超出部分。同时,要求各个单位的用电情况公开化、透明化,并主动接受外界的审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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