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根据方案,武汉将发行9.08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武汉市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市级安排6.176亿元,区级安排2.910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去年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以及今年中央预算内的投资项目,包括中央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及农村基础设施等。
武汉市财政局长张福来表示,将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监督。凡经检查发现资金未用于规定范围,或截留、挤占、挪用债券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武汉市已建立市级偿债准备金,区级也将建立本级偿债准备金,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长江商报 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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