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在公务员的招考中,法律知识的试题分值不少于试题总分比重的20%;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须标注有效期,且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昨日,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施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对我省法治政府的建设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洪波说,《指标体系》确定了政府职能界定与机构职责配置、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社会矛盾的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8个方面的重要指标。
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粗暴野蛮等不文明现象,《指标体系》专门对“行政执法方式文明”作出了规定,对因合法行政给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及时给予合理的行政补偿。我省将健全行政赔偿的各项制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赔偿申请。
此外,《指标体系》还要求,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须按规定标注有效期,且最长不得超过5年。在政府行政决策中,重大行政决策须进行政治协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在行政服务过程中,政府及其部门对特殊人群可采取上门服务、就近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等方式。
同时,为了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今后,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试题分值不少于试题总分比重的20%。新录用的从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人员,还要参加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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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追责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据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统计,该市上世纪90年代每年的具体行政行为7000万件左右,但自1995年开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后的6年间,受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行政执法人员不足400人,比例低于百万分之一,显然不符合当时的行政执法实际情况。
2008年1月,我省天门市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打死旁观者的事件,更是一度震惊全国。
(长江商报 姚德春 通讯员 陆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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