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6日下午,汉口江岸车辆厂的拆迁工地上,两名小学生在水坑边洗脚时不慎滑入水坑,同行的13岁少年奋力救起1名小孩,再次下水救另外1名小孩时,却因体力不支,再也没有起来。(见本报昨日A01版报道)
一个年仅13岁的少年,舍己为人,确实令人佩服。不管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见义勇为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大力发扬。笔者相信还会有更多“又善良又懂事”的人,在危急时刻站出来,救人于苦厄之中。
笔者在由衷赞美少年见义勇为的同时,也感叹于一个亮丽的生命的逝去。痛定思痛,我们应该追问一下那么多的水坑为何没人管,同时这起见义勇为事件更该警醒人们,为了在救助他人的同时,又能保护好自己,要掌握科学救人的本领,需要得到社会切实的重视。
何谓科学救人?说白了就是在不伤害自己的同时,也救助了他人。拿救助落水者来说,据一个懂救生的朋友讲,落水者一旦抓住救助者,出于求生本能,会死死抱着不放,没有经过训练的救助者,往往施展不开手脚,这也是大多数救人者筋疲力尽最后牺牲的原因。所以,在发现他人落水时,务必迅速作出一个判断:水温、水深、自身能力如何等等。试想,让一个本身不会游泳的人跳入水中去救人,会有什么结果?这方面的事例,4月13日的本报就有报道:武汉市硚口区某小学一名女孩不慎掉进水塘,并不会游泳的代课女教师胡爱琴冲入水塘,奋力将女孩推到岸边,自己却倒在水塘内,呛水后遇险。
又比如,当一个救助者的体重、身高、力量远不及落水者,或已经极度乏力之时,贸然入水救助的成功率也可想而知。救生专家一般会建议,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最好不要贸然入水施救,而应当寻找其他方法,比如迅速报警、在岸边寻找木棍等物来帮助落水者、向周边大喊求助等等。去年的汶川大地震,通过电视,我们看到救援人员是在严谨细致地救人,而不是我们想象的十万火急地刨呀挖呀,这就体现了一种科学精神。
湖北水域很多,很多市民也有游泳爱好,但每年因为落水以及因救助落水者,痛失生命的事件并不少见。这位年仅13岁的“少年英雄”,便不仅没能救起另一个同伴,还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恰逢暑假,笔者以为政府有必要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溺水逃生及救生训练十分必要。既能增强市民对水的认识,不轻易下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又可以增强市民科学救人的意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救人烈士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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