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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齐全也保不住土地?

2010-06-29 05:26: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评论员 肖畅

远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南湖村的厂房办公用地,被规划部门批准,今年1月已由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拍卖。但是,据该公司副总经理程军介绍,厂房两证都齐全,且土地被划拨前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与该公司签署有关协议。(详见本报近日连续报道)

为了解事件的详实过程,本报记者前日走访了相关部门,但并没收到正面回复。昨日,在记者的持续追问下,我们只是获知了一个协调的结果:由南湖村向该公司赔偿1200万元。这个协调结果,只能说是最不坏的结果。

很明显,该公司系私人独资公司,办公用地属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两证”在手,这片地如果要连同城中村集体土地一并改造,前提是,要么让公司通过协议置换、转让土地使用权使其易主,要么政府征收土地。但是,这个前提被神奇的消解了:该公司用地被南湖村私自上报到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并被提供了“土地已经被置换”的虚假信息——一个原本可能很复杂的程序被南湖村先斩后奏地抹掉了。

木已成舟,土地已经招拍挂了,有开发公司已经拍得了土地,那么,南湖村给予赔偿,几乎是唯一的解决方案。之所以说这是一个最不坏的结果,是因为该公司几乎没有其他的方式弥补损失。土地流转程序走完了,程序无法逆转,这个时候,除了货币补偿,还能怎么办?

但是,让我们不解的是,“土地被置换”的虚假信息,为何在政府部门的审核环节轻易蒙混过关?这其中,政府部门的审核工作存在明显的疏漏,而这样的疏漏,以及其中的责任,无法推诿,也难以通过一个事后协调成功的赔偿方案而被忽略。

可以理解的是,城中村是城市中的特殊地带,土地属性复杂,改造项目在各地均有不同的困难,应对政策也各有各的努力。但是,惟其复杂,也对政府的土地管理带来了更多的责任和智慧的要求。我们不能断言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是政府部门有意默认的结果,但是,如果政府部门在本该最为严格的审核环节没有执行到位,客观上而言几乎等于放纵了这种做法。我们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甚至被人模仿。

可想而知,一个企业如果连办公用地如何流转都摸不着头脑,几乎等于失去了任何发展预期可言,也不可能有何宏图大计。为企业创造发展的环境,只能首先提供严格的行政管理,让制度、程序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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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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