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民到药店买药,易被售药者“忽悠”买回一堆药。昨起,青山区食品药监部门开始试行《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服务规范》,对药店销售人员的行为予以规范,向“药托”开刀。该《规范》明确规定,零售药店里的执业药师、驻点药师等人,不得以搭售、买药赠药等方式搞促销。该区药监部门还将为达标的药店悬挂“药学服务示范药店”标识,对不达标者予以摘牌。若再遇“药托”,可打24小时举报电话:027-86851020、86851009。
(长江商报 汪志 刘迅 通讯员 罗志 黄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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