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5岁的刘某,自1992年任黄陂某建筑公司总经理至今。1993年至1998年期间,因承接工程需要周转金,刘某向该公司管理层人员许诺以高息回报和给工程做,动员公司行管人员及其家属对外宣传和集资借款,并以公司名义开具收据或直接向被借款人打白条借款,累计集资借款483.24万元,利息73万元。
由于集资无法偿还,昨日,黄陂区检察院透露,该公司65岁的总经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
(长江商报 谭经田 通讯员 张淑明 魏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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