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朱四倍(河南信阳 教师)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合理适度地开发利用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为保证命名的严肃性,各地不宜对文艺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进行命名故里等活动。(7月13日中新网)
有一组数据足以说明当下各地对名人故里的争夺到了何等畸形的程度: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查询系统中输入“故里”二字进行近似查询,查到115个以故里命名的第39类旅游类商标,其中有黄帝、轩辕、仓颉,有老子、孟子、孙子、墨子,还有荷仙、哪吒、唐僧,四大美女的名号也已被抢注完毕。在如此的乱象之下,应该说,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通知是具有针对性的。
历史名人是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具有观赏旅游价值、寻根旅游价值、体验旅游价值、教育旅游价值和学术旅游价值。但是,这一切在当下都被颠覆了,人们只看到了赤裸裸的经济价值,而忘却了历史名人文化之所以形成的根本原因所在。
笔者以为,除了通知指出的病症外,我们更应看到名人故里之争泛滥背后的拜金逻辑:把名人故里之争变成了一种纯粹的逐利行为,甚至获得了某种合法性。但是,常识告诉我们,历史名人不能仅仅以消费对象的名义存在。可以说,当历史名人作为一个淡淡的背景,被消费的欲求和利益的追逐所掩盖时,我们有理由认为,这种追逐利益、扭曲文化、挟持历史文化名人的危害很严重。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