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起,我省将为“三支一扶”毕业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的有关政策。
三项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规定执行,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长江商报 王荣海 通讯员 李一丹 宋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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