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备受关注的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又有新进展。前日,深圳市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之前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宋山木,将再度被侦查羁押一个月,时间从7月22日至8月21日止,此前,宋已被羁押两个月,前日是正常侦查羁押期满的时间。
5月19日,罗湖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罗湖区检察院提请逮捕,20日下午,宋山木被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批捕。根据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于2010年7月13日向深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宋山木侦查羁押期限获批。延长羁押时间从7月22日至8月21日止,检察机关和警方均未透露延期羁押的具体理由。据了解,目前宋山木仍被羁押在罗湖区看守所内,不因此次延长羁押期限改变羁押地点。
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斌表示,如果单就宋山木涉嫌强奸罗云的案件来看,宋山木如没有涉及其他的犯罪行为,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强奸案件,2个月的时间足可以侦结。当然,如果案情十分重大,宋本人又交代了其他的罪行,或者同一个罪名涉及的受害人不止一人,也存在延长侦结羁押的理由。
◇事件回顾
●5月4日22岁女孩罗云(化名)报警称被宋山木强奸。
●5月12日宋山木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
●5月13日因有强奸罪嫌疑,警方对宋山木实施了刑事拘留。
●5月1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罗湖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5月20日下午宋山木正式被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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