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绍基一审被判死缓
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伙同情妇索取及收受他人2959万元财物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被告人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余元。被告人陈绍基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绍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陈绍基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
刘昆被任命为广东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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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了有关法规、决定、决议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决定任命刘昆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免去万庆良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决定任命唐豪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徐尚武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决定任命曾志权为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免去刘昆的广东省财政厅厅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不久前,万庆良已任广州市市长。
刘昆,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广东饶平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6月参加工作,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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