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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立法保护台湾投资企业

2010-07-27 16:51:04 来源:现在网

现在网7月27日讯 (长江商报记者 王荣海)台胞在武汉产业园区兴办企业,可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费用;台胞可申请在武汉设立台胞子女学校;台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可申请在武汉定居。今日,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草案)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了8项措施鼓励台胞投资。

草案提出,台胞投资国家和我省、武汉市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项目,且投资额达到市或区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由市或区政府配套建设基础设施。

台胞在武汉投资,其本人及随行眷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武汉定居。定居后,仍然可以享受台办同胞投资者待遇。符合规定条件的台胞投资企业,准予台胞投资者一定数量的亲属在武汉落户。

截至今年一季度,武汉市累计注册台资企业900多家,占全省台资企业的一半以上,其中,投资规模超1000万美元的有54家,属于台湾地区百强企业的有52家。台胞在汉投资总额达33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8亿美元,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统一企业、康师傅、亚东水泥、唯冠电子、富士康等先后落户武汉。

目前,武汉市已有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台胞投资产业园区。台胞在园区内兴办企业的,以后有望减收或者免收武汉市级的行政事业性费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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