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以来,国内外连续发生多起环境事件。先是三个月前,英国石油公司(BP)数十万吨原油进入墨西哥湾。如果说发生在西半球的油污事件尚可作壁上观,7月3日,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渗漏也造成严重污染,并于7月16日晚再次发生渗漏污染。而最新的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是:7月28日,南京化工厂爆炸,已造成100余人伤亡;同日,上千只化学原料桶,被冲入吉林省吉林市区域内的松花江。
所幸,据环保部通报,已加强水质监测,松花江流域目前未见异常。每一起环境肇事看似偶然,背后都有深刻的原因。以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为例,尽管国家安监总局在引述江苏省安监局的报告时称,事件是由于在停产厂区进行平整场地过程中,挖掘机械碰断管道,造成可燃气体泄漏爆燃。但事情的背景远不止如此简单:该地区人口密集,化工管线密布地下,并分布着塑料厂、液化气厂、加油站、加气站等多家化工企业。而且,此前曾发生丙烯管道遭施工挖断泄漏,千人被迫撤离事件。为此,当地居民曾进行过抗议,但是无效。
而紫金矿业对于污染事故的隐瞒更是令人瞠目结舌,直至九天后才对外披露信息。接二连三的严重环境事故,向社会、企业和相关部门发出了严峻的拷问。一个守法的企业,理应注重环境风险,而非心存侥幸盲目掩盖;而为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厉惩戒环境肇事责任主体。
遗憾的是,我们从环境立法到执法都存在不足。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竟然千方百计为紫金矿业开脱。不仅如此,舆论在对环境肇事的监督上也显得不够有力,一些媒体竟然收受封口费。这就造成了对环境肇事主体的制约和惩戒严重不够。相反,我们看到,BP墨西哥湾事故发生后,该企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不仅成立了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停发今年前三季度股息;更严厉的是相关部门表示将禁止向其颁发更多的近海租用许可。
这样的处罚让我们感叹不已,由此反观中国,可资反思和借鉴之处很多。近年来发生的数起严重环境事故,经济处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些肇事责任人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正是付出的代价和预期收益之间的严重失衡,才导致了肇事主体对环境事故的心不在焉。如果放纵肇事主体,这对公众和环境来说,都是不公平的。因此,对于近来接二连三的环境事故,必须进行彻查,特别是其中的渎职和腐败,并公开调查结果,严厉追究责任人,使其付出沉重代价。
令人稍可欣慰的是,紫金矿业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于7月2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是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曝光之后,被刑事拘留的第一位高管。严厉的惩戒,对于遏制频发的环境肇事效果自然立竿见影,我们更希望的是,根本上转变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并在监管严明、法治进步上取得更多的补偿。
◇ 本报评论员 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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