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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幼童闷死悲剧更需爱的伦理

2010-08-04 01:58:4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曹林(北京 媒体人)

7月31日,西安市一家幼儿园发生一起惨案,一名两岁大的小女孩被遗忘在幼儿园接送孩子的校车内不幸身亡。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上注明死因是“窒息”,事发当天西安的最高气温达到了37.9℃。(8月3日《中国青年报》)

这次悲剧之所以让舆论分外震惊,不仅因为“闷死两岁幼童”的令人发指,还有这种疏忽的难以原谅,更因为,这样令人心痛的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近年来已经连续发生了多起,甚至今年就发生了好几起了——最近的两起发生在7月的广东,悲剧惊人的相似,茂名一名4岁女童被幼儿园老师和校车司机遗忘在封闭的校车内,高温烘烤下被活活闷死。几天后,江门一所幼儿园又发生校车闷死学童事故。

成人世界这种残酷的健忘,对教训惊人的无视,对孩子生命的不负责任,让每个人面对两岁幼童被活活闷死的悲惨新闻时,都有一种深切的歉疚感和负罪感:对不起,孩子,你是被成人世界对生命的冷漠所害。

这确实足够让人震惊。把孩子遗忘在校车中致其被闷死,这样的低级疏忽本就不该发生并不可饶恕的——如果这样的悲剧是第一次发生,还可以勉强用“疏忽”作为借口的话,可接连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第八次、第九次,疏忽就更不可饶恕了。如果对教训稍微重视一点儿,对孩子的生命稍微负一点儿责任,为人师者多一点关爱,为领导者多一点谨慎,下车时多一个清点人数的环节——甚至将车上每一个座位都认真检查一下,又能多花多少时间和多少精力呢?

同样的惨剧发生之后,相关部门甚至只要采取最笨的办法,强制要求校车送完孩子后必须进行一次清空,就可避免悲剧——这正是让人扼腕悲愤和强烈震惊之处。我们已经习惯了生病后吃药,可广东生病了,西安并没有一起吃药,没有举一反三,也没有起码的警戒和防范措施。我们也已经习惯了悲剧后的“紧急排查”,可这一次西安的悲剧,会触动其他地方也进行一次“紧急排查”吗?所以,过失杀人的,不仅仅是园长、司机和老师,更是这种对孩子生命麻木不仁的反应。

反思这样的悲剧时,许多人都会谈到“完善制度”,仿佛这样的惨剧是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监管的缺位所导致,有的甚至把问题归咎于这所学校是缺乏资质的“黑校”上。这些归咎都有些道理,确实,西安发生惨剧的这所学校是一所黑校,可是,以往校车闷死孩子的学校,不也有好几所是正规学校吗?比如江门那所,就是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幼儿园。所以,避免幼童闷死悲剧,完善制度之外更需爱的伦理。

基于孩子应对灾难的脆弱性,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应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弱势身份,尽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他们可能面临的危险,避免将他们置于某种危险的境地。如果有这份体贴孩子的情怀,就不可能有“将孩子遗忘在校车”上的疏忽;如果没有,再多的制度也阻挡不住那个魔鬼。

◆ 社会声音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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