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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个人信息3247万条 上海一男子获刑两年

2010-08-06 02:37:4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5日对一起特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李某等10名被告人搜罗公民个人信息3000多万条,其行为情节严重,法院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李某等人开始搜集房产业主、车主、银行卡用户等方面的信息交易,买家通过QQ、MSN、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后,周某便将买家所需的信息资料刻成光盘送货上门。

陈某通过在网络发布虚假招聘骗取求职者投递简历,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共24万余条,之后再按照每条简历一角至五角的价格出售。

法院查明,李某自2008年6月起离开泰梦公司开始“单干”,伙同张某在互联网上以“上海OK信息”“上海易通信息”为名发布信息,买卖股民信息、车主信息、房产业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某处扣缴的电脑盒移动硬盘显示,2009年3月至今,李某共获取各地车主、银行客户、高收入人群名单等公民个人信息3247万余条。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为非法牟利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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