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然而,《法制日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多数人对贫富混居并不看好,出现了“富人未必买账,穷人未必领情”的局面。
兰州市的具体做法是,让保障性住房以“配建”的形式进入商住小区内,使不同收入的人居住在一起。而此混居政策,也非兰州市首次出现。应该说,这类政策的出发点很好,而且贫富混居的确值得尝试。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自由市场无形之中滋生了一股居住区贫富分化的趋势,这股趋势,对高收入者有利,对低收入者却不利。因为,分化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低收入者从居住上也慢慢边缘化了,一方面远离了公共资源集中的地段,另一面有了隔阂感。而且,从治安、就业、社会融合等方面考虑,居住区的贫富分化趋势是有必要给予改变的。
然而,贫富混居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课题,它并不是混居在一起那么简单,其本质是通过改变居住格局来改变社会的身份格局、资源格局。因此,这又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的是调理住房市场,改善城市规划,等等,而不是简单的“配建”就够了。
事实上,兰州市的“配建”只是为房地产商简单绑定责任,并硬性地将一些保障性住房安插进商品房小区内。一方面,房地产商出于利益的考虑,并不会主动为低收入者在小区内提供便利的环境,更不会主动在小区建设中满足他们的切身需求。另一方面,简单“配建”也打乱了原有的社区生态,以至于像兰州市的部分混住小区那样,同一栋楼上的居民开了“两个门”,能正常交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的走一个门,交不起这些费用的走另一个门。这种局面,着实让人尴尬。
这种混居政策,人为设计的色彩太浓,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也无法被一个简单的行政手段全部涵盖。而理想的情况是,政府不必直接提出“配建”的具体措施,而可以转向市场调节、城市规划,并调整现有的保障住房政策,为贫富混居模式创造自然发展的条件,预留出自然演进的空间。譬如,通过政策的优惠与限定条件,控制一个区域中不同住房类型的比例;合理分布公共资源,避免资源向中心地段过度扎堆;为保障性住房划拨的土地,也可以尽量分散,不必连片,也尽可能地使其更多靠近公共资源集中的地段。
贫富混居,不等同于“配建”,它应是有机的融合,是一种居住生态的多样化,资源分布的合理化,是改善社会的身份格局和资源格局,进而避免低收入者居住的边缘化,并减少不同收入阶层的隔阂感。人为刻意的安排,机械的混杂居住,却可能只会适得其反,甚至产生“富人未必买账,穷人未必领情”的局面。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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