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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餐厅经理10年敛财66万

2010-08-11 01:36:2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采用截留应上交饭票款的方式,北大会议中心餐厅经理李某在近10年时间内敛财66万余元。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贪污案。

“没有意见,认罪。”55岁的李某在庭上干脆地回答,他身材瘦削、头发已经秃顶。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1999年10月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北大会议中心餐饮部经理及2号楼餐厅经理,负责发放饭票和上交饭票款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应上交饭票款的手段,将本应上交的饭票款总计66万余元据为己有。

据北京晚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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