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0日,由河南省委政法委抽调的100名政法干部,开始对全省政法系统的1000多起案件进行评查。(8月11日《新京报》)
针对赵作海冤狱事件,河南省政法委从6月10日起,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为期4个月的“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活动的开展,河南省从全省政法机关抽调的100名原则性强、业务熟悉的优秀干警,组成9个评查组,分赴18个省辖市开展千起案件评查活动。据介绍,这次评查原则上实行交叉评查,公、检、法三家不评查本系统案件。
无疑,这是一次很务实、很有示范意义的“护法”行动。由此想到,全国各地对于已经告破的形形色色命案,能否分别进行“回头望”,集中排查一下,看还有没有像“赵作海案”一样的冤假错案呢?
围绕赵作海错案,人们投入了足够的关注目光,并发表了很多到位的评论。而有关方面,也为曾经的失误,切实采取了纠错措施。但笔者发现,人们忽略了另一个同样很值得考虑的问题:既然继佘祥林之后,又有赵作海因刑讯逼供而蒙冤入狱,那么,还有没有其他被错判案例存在呢?
比如,5月17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通稿称,该省尉氏县公安局局长郑伟因在命案侦破中拿精神病人抵杀人犯,“弄虚作假、谎报战绩”,被免去局长兼党委书记职务,调离公安机关,其余责任人也遭到处理。那位被当做杀人犯抓起来的精神病人刘卫中,如果不是被鉴定出为精神病人,是不是也会像佘祥林、赵作海那样蒙冤坐牢,甚至丢掉性命?“命案必破”的语境之下,谁能保证所有已告破的命案,就没有是假告破的了?
当初,因为“被害人”复活,“杀人犯”佘祥林得以昭雪以后,人们也像现在关注赵作海事件一样关注好多环节,却没有谁会想到,几年之后,还有第二个“佘祥林”赵作海出现,以及精神病人刘卫中,不也差一点被当做杀人犯而绳之以法吗?假如在佘祥林洗冤昭雪的时候,赵作海因此看到了希望,正式提起申诉,请求重新侦查、审判自己的案件,结果会怎样呢?今天,当赵作海成为第二个“佘祥林”以及刘卫中差点成为第三个“佘祥林”的时候,我们不能再仅仅停留在对相关当事人的关注,以及对今后如何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案而思考的层面了。
最大、最真的行动,便是对其他已破命案进行“回头望”,看还有没有像佘祥林、赵作海一样被错判者在服刑。这样的工作做起来也许很难很复杂,但至少,应该给相关服刑人员一个机会。有些案件,在错判的当时也许很难发现是错判,但过了许多年,现在再回头看,说不定容易发现失误之处。而像佘祥林案件、赵作海案件,能得到纠正,就是因为“被害人”现身。那么,其他类似命案,只要服刑人员提出来,有关方面能否动用一下现今的技术手段,主动查一查“被害人”的下落呢?
◇ 涵今(江苏边城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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