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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烟岂能凌驾工作之上

2010-08-12 01:49:2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10日,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准备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东坡区要求正科级干部戒烟的良好初衷是毋庸置疑的,干部戒烟不仅对自己以及身边的人的健康有益,还能给民众做个表率。然而,且不问戒烟令为何只针对正科级干部,单单是将戒烟成功与否与工作挂钩,就很显荒诞。

从“个别人偶尔还要抽一杆”可看出,一些人并未履行承诺,按照戒烟不成功论处,这些人可以不上班了。针对此,疑问颇多:其一,对比《公务员法》,公务员上班与否与公务员抽不抽烟没有任何关联。若按照德、能、勤、绩、廉等对公务员进行考核,抽烟与哪个方面搭边都有些勉强。不让公务员上班本质上是对公务员的一种处分,“不戒烟不上班”与对公务员处分所应遵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等相距甚远。因此,站在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上看,东坡区此无法可依的行政命令,应当撤销。

其二,针对“如果不戒烟不上班,是否有相关处罚措施?”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尚处于待定状态”,基于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具体惩戒措施未出台之前,“不戒烟不上班”仅仅作为一种形式上的处理,对干部的工资、福利等直接利益关系无任何影响。如此一来,对于身兼烟民的干部来说,本该作为“紧箍咒”的“不戒烟不上班”,反而成了一种福利:叼着烟就可轻轻松松地不用上班,工资照领不误。如果不在乎仕途,恐怕有些干部巴不得在家“戒烟”至退休了。

其三,在东坡区戒烟令之前,各地禁酒令林林总总,蔚为可观。根据体会也知道,相比抽烟,喝酒之后的工作状态往往更差。因此,东坡区是否改日也发个“不戒酒不上班”的红头文件呢?推广开来,如果说干部抽烟是陋习,那么一些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可以与抽烟、喝酒相“媲美”的“陋习”,并不少见——一些干部在工作中总有些令民众不甚满意的“习惯”,那么,东坡区是不是要针对这些“习惯”列个表,然后逐一来个“不如何如何就不上班”呢?

其四,按说,正科级干部工作该挺忙的,但“不戒烟不上班”似乎透露出一个尴尬的信号:某正科级干部有一段日子不来上班对工作没有影响。于是我们不禁要问,随随便便就可以“不上班”,究竟是工作太清闲,平时根本没事可做,还是很多该做的事根本就可以不去做呢?

事实上,我们都相信,任何一个正科级职位之所以存在,肯定有其必要性,也肯定是能够为国为民服务的,不然设这个职位干什么呢?从正科级干部的地位来说,正常履职必然是比戒烟更为重要——正科级干部作为一地或一个科室的最高领导,一旦其在该工作的时候不去工作,“群龙无首”的局面必将是该职位以及与该职位相联系的单位或职位失去应有的功能。随便举一个例子,某人大代表不戒烟不去开会了,某局长不戒烟不去办案了,某法官不戒烟不去审判……如此,岂不乱套了?

如此一来,站在百姓的角度看,恐怕得感慨:“您还是叼着烟赶紧回来给俺把事儿办了吧!”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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