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将于今日上午开庭审理。最初,罗彩霞向8位被告提出连带赔偿13.52万元,并要求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王佳俊停止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11日,罗彩霞代理律师徐国强介绍,赔偿金额已修改为14.19元。
记者昨日想方设法,最后还是没能联系上她。“我只是普通人,希望大家多多关注‘罗彩霞事件’和事件引起相关部门改革及改进的连锁效应。”上个月,罗彩霞在她的博客中写道。
从2009年5月立案到今日开庭,“罗彩霞案”几近15个月。
事件回放: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人。2004年,她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也没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罗彩霞同班同学王佳俊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远未达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
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王佳俊之父)从女儿班主任张文迪(事发后被留党察看一年和降级)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因湖南省2004年二本最低控制线分数为531分,部分院校可降20分录取,在王峥嵘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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